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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站

女欲留父印記 居住查實圓夢
107/04/30
某個週六加值服務的上午,邵女士與兒子2人到本所申請將她女兒丁小姐逕為住址變更至本所,邵女士是房屋所有權人,與被逕遷人是母女關係,但卻要將其女兒申請逕遷戶所。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的地方是,母親申請將女兒逕遷。因此,除填寫申請書外,同仁另請所有權人再檢附理由書說明原因;邵女士表示,她兒子最近買了新房子,所以急欲出售舊屋以支付新屋貸款,但因女兒不把戶籍馬上遷至新屋,而且目前不知去向無法聯絡,無奈之下只能將女兒的戶籍申請逕遷至戶所,以便她兒子可以順利處理舊屋的交屋事宜。 詎料,被母親(房屋所有權人)申請逕遷戶所的丁小姐,在接到本所查催通知電話時,她非常訝異,表示目前她仍住在戶籍地址並無去向不明的情事,她難過的表示:父親過世還不到1年,母親就急著把全家居住多年的房屋出售,好替弟弟支付新屋貸款,母親雖曾告知她新屋有留房間給她,但是母親與弟弟卻沒有告訴她新屋的詳細地址,她多次詢問仍無下文,另一方面,她希望母親和弟弟至少能依傳統習俗,住至父親過世對年後再搬遷。 因雙方說法不同為釐清實情,本所同仁即至丁小姐居住之戶籍地址居住查實,當日同仁實地訪查並照相存證,丁小姐的房間內日常生活用品擺設一應俱全,而且她提供近3個月的通聯紀錄,證明與母親幾乎每天都有電話聯繫,而且母親與弟弟到戶所申請逕遷案的當天上午仍有見面,並非母親所稱她不知去向無法聯繫。 經居住查實結果,本所以電話及公文回復其母親(所有權人),本案被申請逕遷的丁小姐確實仍居住於戶籍地址,而非行方不明無法聯繫,因此無法同意其將丁小姐逕遷本所,而須等到丁小姐實際未居住該址且行方不明時,再提出申請。丁小姐在獲知無法成案後,非常感謝本所查明事實,讓她的戶籍不致無處落腳,也能實現在充滿成長印記的舊房子,住至父親對年的願望。身為戶政人員,很開心她們緊張的家庭關係暫時得到緩解,也實現了戶所協助民眾依戶籍法規定按址設籍居住,達到人籍合一、落實戶籍管理的目的。
戶政服務,民眾窩心
107/03/16
門庭若市的戶所大廳一如往常擠了許多辦事民眾,“叮噹”一個服務鈴響,櫃檯同仁已起身站起準備服務下一位民眾。片刻,迎面而來的是一位拄著導盲杖的年輕女子。該名女子緩步蹣跚而來,志工趕緊趨步上前攙扶她就座。櫃檯服務同仁親切地詢問她欲洽辦的業務,女子開心地說她是一位盲友,好不容易搬完家,現在要把戶籍遷至新住所。女子一邊說著一邊往包包裡摸出一疊文件資料,櫃檯服務同仁接手取過這些文件資料,檢視了一會兒,眉頭輕鎖委婉地告訴女子:「小姐,這些資料都不是辦理遷徙登記應該要檢具的文件哦~」,女子聽完櫃檯同仁說完,露出為難的表情,說道:「這就麻煩了,我眼睛看不到,找東西不方便,要出門一趟也不容易…」,櫃檯同仁感受到她的焦慮,不忍心她還要再次來回奔波,於是安撫著請她不用擔心,同仁可以隨同女子回府拿取文件並協助辦畢遷徙登記,她可以不用再次舟車勞頓出門,女子聽完後,感動的連聲說謝,激動不已……。 望著眼前的女子如釋重負的樣子,同仁也同感喜悅。其實,面對每日川流不息的等候民眾,櫃檯同仁有時也會感到疲乏,但是只要遇到有困難的民眾,同仁仍然會不辭辛勞,竭盡心力的幫忙解決問題,只要看到民眾感動的表情,戶政人員就會倍感驕傲,所有的辛苦也都拋諸腦後了。
再一次,依然選擇與你共度
107/01/30
某日午後,戶所辦事民眾非常多,現場充斥著緊張的氣氛,突然服務檯請我到府服務,是為了辦理結婚登記且地點是醫院,當下覺得案件十分特殊。來申請的是當事人的女兒,那雙憂鬱的眼神及堅定的態度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簡單詢問當事人目前狀況及留下相關資料後隨即約定隔天碰面的時間。 當日隨即調閱當事人及其子女資料,瞭解了其婚姻狀況,連同這次已經是第3段婚姻了,不同的是第2段及第3段婚姻當事人皆相同。隔天一早女方當事人來到戶所找我確定當天的細節及時間,我也詢問男方目前狀況,是否意識清楚等問題。 到了約定時間,抵達醫院,見到當事人雙方,其實男方已經不能言語躺在病床上,見到我堅持坐起來,眼神堅定面帶微笑,我詢問基本資料時他都以手勢正確的表達,也請護士當雙方見證人並簽名。期間護士邊哭邊訴說,男方能說話時一直說著女方的好,跟她在一起的時光是今生最快樂的回憶等。在辦理結婚程序時,雙方的手一直緊緊牽著並望著彼此,當完成結婚登記時,在場護士都高興的拍手歡呼,讓在場的我感動不已。 私下跟女方聊了一下,她說前1次婚姻因為吵架,衝動之下而簽字離婚,但彼此仍關心與問候,這次再度牽手是子女的要求且是男方的心願,只要能再度共結連理,一切都不遲。 緣分是很奇特的,總在意想不到的時間裡牽連著彼此雙方,有時也在意想不到的情形下切斷雙方,但時機成熟時又繞回身旁。
人間處處有溫情
107/01/30
某日早晨,1位經營小吃攤的老先生至本所表示不理解小吃攤的食品登錄為什麼要辦理自然人憑證。 承辦人耐心的跟老先生解釋食品登錄制度之目的是為瞭解業者基本資料及產品資訊,以有效落實對業者之輔導與稽查管理,對業者而言可強化自主管理,對整體產業而言可提升食品衛生安全品質,若網路申請食品登錄必須先申請自然人憑證即網路身分證以確認使用者身分,老先生即理解政府的美意。 自然人憑證辦理完竣後,需收取規費250元,老先生表示辦理自然人憑證應為免費的,其身上現在僅有200元且因有急事要離開,請承辦人先行墊付不足之50元,並表示一定會拿來歸還,承辦人說沒關係且告知從事戶政工作在服務中遇到需要幫忙的民眾,都會本於職責提供協助,區區小事不足掛齒,之後完成了老先生的自然人憑證申請,老先生頻頻道謝後即離去。 就在承辦人逐漸淡忘此事之際,約莫兩周後老先生拿了50元前來歸還,並再次感謝承辦人的幫忙,才能順利完成食品登錄作業,讓他感受到戶政人員的熱心與貼心。
同理心.心服務
106/10/23
原設籍於永和區的黃小姐,是一位獨力養育2名幼子的單親媽媽,因搬家緣故未住在戶籍地,在今年的5月份被戶籍地屋主向本所提出「逕為住址變更登記」(即逕遷戶所)的申請,經本所逕遷承辦人多方查詢聯繫,發現黃小姐不像一般被申請逕遷者常有見不得光的因素(如躲債、逃稅……等不希望被別人找到的原因),只是單純因為搬家、工作、育兒等所有事務均一肩扛,實在忙不過來,以致於忘記(也抽不出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戶籍登記。 本所承辦人詳細確認黃小姐有意願將戶籍遷到現住地(中和區),現住地的房東也同意她設籍後,告知黃小姐遷戶籍所需文件,請她抽空到中和戶政事務所去辦理遷入登記。 到了與黃小姐約定要去遷戶籍的那天,承辦人打電話給黃小姐,她說她人已在中和戶政事務所,但等了半個多小時後再查詢其資料,發現戶籍仍然在永和還沒遷至中和,於是再次打給黃小姐,才知道因房東現為入監之矯正人口,故她無法取得房屋證明文件的正本,致無法辦理遷入登記。黃小姐很自責沒帶到正確的文件,甚至考慮要先去探監取得房東同意書後,再到戶所辦理遷入登記,但本所承辦人亦為人母,很能體會也體諒她身為單親媽媽的辛苦,於是電洽中和戶政的承辦人,向他們說明情形,商請他們以「居住查實」方式替代遷徙文件。於是黃小姐總算放下心來,順利完成遷入登記,並且很感激本所與中和戶政的承辦人,讓她不用再多跑一趟,能在戶籍被逕遷戶所前完成戶籍遷徙。 身為站在第一線為民服務之角色,有時面對民眾各式各樣的狀況也會面臨法理情的掙扎,身為公務員,依法行政是我們不得跨越的底線,但若僅止於此,服務難免冰冷而缺少人味,因此我們秉持專業並以同理心的角度服務,在不違法的範圍內主動協助民眾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