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須核對人貌,係為避免有心人士偽冒辦理身分證,對於有補證需求卻不便親自前往戶所辦理之民眾,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由戶所人員親自到民眾府上服務,以便讓行動不便的民眾,雖無法前往戶所卻仍能在法律上與需求上取得權宜平衡,感受到政府為民眾貼心的服務。以下是我親自接手的案例:
猶憶是在民國104年2月12日下午上班時段發生的事,就如往常那般我坐在櫃檯前為有各式各樣需求的民眾辦理案件時,永和區民生里盧里長前來我們的戶所並坐在我的櫃檯前,在我瞭解盧里長前來戶所的目的係為其里民吳先生補辦遺失的身分證,惟補發國民身分證須核對本人相貌與提供之相片相符,以確認身分避免有心人士偽冒其身分證,但因里長未詳實告知本所當事人無法親自到所辦理原因,故我還是委婉向盧里長說明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之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提議由當事人攜帶文件,親赴就近戶政事務所補發身分證。
但此時盧里長深嘆一口氣,出其實他也知道法律上核對人貌的用意,但若他的里民能親自來戶所辦理,他也不需要跑這趟。看著他眉頭深鎖,我於是問了他原因,盧里長才說出今天他為其里民吳先生申請國民身分證補發之緣由,係因吳先生本身患有精神疾病,且有多次自殺未遂紀錄,目前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中,在安全考量下既無法獨自前往戶所補發身分證又因其本身有精神方面疾病,如何完成這個對一般人來說簡單卻對吳先生極其艱難的補證呢?
我沉思了一下,考量了如何在法律上與便民上取得平衡,故我決定親自接手這案子,由我來到府服務,在完成補領身分證的相關流程後,吳先生的殘障手冊也遺失,故由本所行政課課長與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員協調補發殘障手冊,並由我一起帶至醫院核發給吳先生。
總算在辦理吳先生的補證完成後,才讓我鬆了一口氣,事後盧里長認為法律規定下有點一板一眼,但肯定本所終究仍有盡到為民著想的心,吳先生之家人也非常感謝本所的協助,並稱讚戶政業務到府服務,省卻他們無法出院補辦身分證的麻煩,讓他可以在醫院專心治療。此時也讓我覺得到府服務雖然讓戶政人員比較累,但確實可以顧及到有需求但卻無法為自己發聲的弱勢民眾服務時,我也感覺到自己為社會出了一份力量,也展現我們戶政人員為民的貼心服務,那天讓我感覺到社會的溫暖其實就在我隨手可及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