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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站

異鄉是我鄉,處處皆溫情
110/12/10
國人與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居民異國聯姻日趨頻繁,多數國人配偶會在臺居留到一定期間後申辦初設戶籍,成為真正的臺灣人! 今(110)年10月8日接近中午時,洽公人潮如潮水般湧進大廳,楊○○女士依巡迴服務同仁指引至申辦櫃檯,並焦急的向受理同仁表示父親的名字有誤,詢問是否可更正? 受理同仁調閱戶籍數位化謄本、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書及定居證比對現戶謄本資料並無不符,惟楊女士表示其父親姓名為「楊紹○」非「楊昭○」,戶所是否有登記錯誤。爰此受理同仁一臉疑惑趕緊拿著相關資料詢問我:「蔡媽媽﹗楊女士表示父親的名字有誤,但查詢戶籍資料並無不符,該請她提憑哪些文件?」。 經本所查詢得知楊女士係陸配且已於94年7月26日申辦初設戶籍登記,因其父楊绍○於今(110)年1月14日死亡,楊女士向勞保局申辦「家屬死亡給付」時,始發現其戶籍資料上父姓名「楊昭○」與其父之姓名「楊绍○」不符。 因此告知楊女士如當初送至移民署申請定居證之文件內容無誤時,則需至移民署申請該文件做為佐證資料始可更正父姓名。 楊女士遂於10月中旬攜帶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定居申請書」來所,詢問此文件可否申辦父姓名更正?經檢視內容發現親屬狀況記載「父楊昭○」(欄位左邊另以繁體字書寫「父楊紹○」,惟未蓋校對章戳),因無法確認其父姓名為何?本所即主動查詢內政部97年9月9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0476號函、99年2月11日內授中戶字第0990060082號函等相關函釋規定,請楊女士提憑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表、親屬關係公證書、父母之大陸地區居民戶口簿、父楊紹○死亡證明文件及未經驗證之父母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申請更正亡父姓名「楊昭○」為「楊紹○」。 11月25日中午楊女士之配偶持海基會開立之一次告知單來所,表示需持本所開立更正父親姓名之一次告知單海基會始可驗證文件,本所同仁即依需求開立一次告知單交予其配偶。因從未遇過此情事,故於是日下午上班後電洽海基會詢問原由,且因一次告知單只註明更正所需文件,並未註明係更正父親姓名,亦一併請海基會協助驗證文件,海基會承辦人員於請示後來電告知會協助驗證文件。 楊女士於11月底將更正父姓名所需文件送至本所並填寫申請書,經本所審查簽核後於12月3日電話通知楊女士可來所辦理時,電話中楊女士激動的一再感謝本所熱忱的協助。 楊女士那份滿足、感激之情,足以使我和承辦同仁感受到滿滿的欣慰及成就感--因為民眾滿意的笑容就是對第一線承辦人員的直接肯定,也是我們戶政人員為民服務的動力來源!
永和戶所-揪感心服務
110/08/12
永和戶政事務所為協助民眾解決問題,於疫情警戒期間有關到府服務措施改以視訊申辦服務,透過視訊確認申請者身分及意願,取代專人到府,減少接觸,落實防疫。 近日市民黃女士臨櫃至戶所欲代辦其弟妹的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戶所基於防疫考量原欲採取視訊申辦服務,然黃女士表示該弟妹因腦中風關係,對於家人的印象呈現短暫失憶情形,經復健多時已意識清楚並明瞭自已欲辦理的事由,然因不識自己家人,自然不願由眼中的陌生家人協助代為申辦視訊服務。 由於當事人先生已過世,尚有一位未成年女兒待照顧,目前由大姑協助醫療及小孩就養問題,戶所考量目前疫情警戒標準已降為二級,經與醫院、家人商量後,以個案方式,協派專員到場確認查證民眾資料及申辦意願,完成申領印鑑證明,以利辦理後續醫療支出。 家人是彼此的支柱,當民眾因家人生病,徬徨無助時,永和戶所本著同理心主動為民眾解決看似無解的難題,即時解決民眾的困難,貼心服務令人揪感心。
戶籍起點.出生登記
110/03/25
揮別多日的陰雨,在陽光灑落的早晨,廖先生趕在孩子出生後的60天內,完成了孩子的出生登記,心中的一塊大石總算落下。 時間回到一個月前,廖先生滿心歡喜地帶著孩子的出生證明書到戶所辦理出生登記,只是,由於太太是中國大陸籍,又在結婚181天前就已經懷孕,依照規定,還需要另外提供大陸地區核發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才能辦理出生登記。 隔天,廖先生再次攜帶著太太在回國前,曾在大陸地區公證過的婚姻狀況聲明書前來戶所,可是,太太的自行聲明書並不能當做證明文件使用。本以為已事前做足了準備的廖先生感到十分無助,於是戶所同仁向廖先生細心說明,如何向大陸地區民政部門申請婚姻登記紀錄證明文件、公證等流程。 時隔一週後,廖先生緊張地打電話來戶所,告知由於太太的婚姻登記紀錄證明從大陸民政部門申請、公證後,寄回來臺灣需要半個月的時間,並非刻意拖延時間,卻又接到戶所其他同仁告知孩子的出生登記必須在出生後60天內完成,如果逾期未完成,將會由戶所代取名字,還會有相關罰責。承辦同仁耐心地安撫廖先生,解釋並理解大陸地區文件的公證及寄送都需要時間往返,但請廖先生不要擔心,戶所針對他這樣的狀況會給予個案處理。 在歷經一番波折及等待後,廖先生終於收到公證的婚姻登記紀錄證明文件,順利完成了孩子人生中的第一項戶籍登記。在同仁祝賀廖先生的同時,廖先生除了感謝戶所同仁這段時間給予的溫暖與耐心,更希望這樣的訊息能傳遞給遇到類似情況的民眾、並向戶所尋求協助,不僅可以獲得正確的資訊,更能有效地解決問題。
在臺出生香港居民落葉歸根
109/12/07
一如往常的辦公日,有一名馬姓香港居民經由櫃檯同仁的引導來找我。 據他表示因香港近來政治情勢不穩定,想舉家來臺定居生活。馬先生父親是香港人後來取得臺灣身分證、母親是韓國人,他本身在臺灣出生,幼時在臺生活,直到學齡才到香港念書,高中畢業後,也以僑生身分回臺灣念大學,現在雖然定居香港,不過在臺灣有很多親友,所以常回來,對這塊土地有深厚的情感。他準備了許多文件,包括他在臺北仁愛醫院的出生證明、父母親在臺北地院的結婚公證書影本、父親在高雄遺失法院認領書的報案單以及移民署核發他與父親的入出境文書等。我經過仔細檢視,為他發文向各單位查調相關資料,希望能查到有力的證據,協助其來臺定居。一個多禮拜後,陸續收到各單位的回函,大多十分詳盡,也證實了馬先生所言確為實情。然而,認領書的部分卻因逾保存年限銷毀。惟馬先生在父母結婚前就已出生,所以此份文件頗為重要,之後又函詢移民署馬父既已取得國民身分證,馬先生當時已隨父辦妥定居,如何再取得定居證設籍,經該署函覆表示,原定居證已逾期,且馬父已亡故,馬先生無法補發定居證或辦理依親居留及定居,須循一般香港地區居民來臺定居的方式辦理。因馬先生在香港有工作與家庭,已先行返港,於是我用e-mail傳送查到的文書,並電話告知此一情形,建議他應先設法取得中華民國護照。他雖有些失望,仍十分感激本所協助,之後會再與香港辦事處研究溝通護照取得的事情。數個月後,當我已淡忘此事,突然接到馬先生來電表示,他後來在老家翻找到父親的認領書,搭配我傳給他的文件,在香港辦事處申請到無戶籍國民的護照,並感謝我前段時間的幫忙與建議,讓他不致在各單位與繁雜規定間迷失方向。我為他感到高興,並告訴他屆時直接來找我申請,待本所發文移民署確認無誤後,就可以辦理初設戶籍事宜。 公務人員以依法行政為原則,應當在合法範圍,秉持同理心設法為民眾解決問題,保障其應有的權益,以實現公務員的專業與責任。
讓民眾展露笑顏的親民服務
109/09/14
范小姐憂心忡忡來戶所表示要辦理補發身分證,並說自己原本的名字似乎有誤要辦理更正。經戶役政系統確認後,范小姐雖查無出生謄本(民國30年出生),但光復後第一份資料所登載內容與現在名字無異,並不需要也無法辦理更正,雖然其主張小時候名字確實有小小不同(有艸字頭),經本所向其解釋當初光復後家長確實是申報無艸字頭的名字,所以戶籍認定上無艸字頭的才是范小姐的名字,並詳細說明若要申請改名所需時間及後續相關更動後,范小姐決定暫不辦理。 至於范小姐表示其身分證在藥局排隊領口罩時被人割破皮包盜取,雖然當天已立即掛失,仍憂心對方盜取身分證後似乎可憑身分證末四碼購買口罩,經本人向其解說應該不可能只憑身分證末四碼即完成購買,且一旦掛失,即不能持該身分證到金融機構辦事,民眾聽完以上說明,直至順利拿到補發之身分證,終於展露了笑顏,我們也很欣喜能提供切身並有益民眾之服務。